南皮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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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

付志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乡村振兴中注重乡村企业发展的建议”我们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制定了《南皮县“万企兴万村”行动实施方案》《南皮县“万企兴万村”行动工作机制》《“万企兴万村”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实施“万企兴万村”村企共建工程,帮扶范围实现312个村全覆盖,激发了企业家参与乡村振兴的主体意识。目前,全县有159个民营企业在312个村投资95534.37万元实施兴村项目199个,与250人签署固定用工劳动合同、支付给村民非固定用工劳务工资3005万元,13名企业负责人兼任村“两委”负责人,申报“‘万企兴万村’行动实验项目”39个,授予“南皮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等第一批14家优秀企业“南皮县‘万企兴万村’行动实验项目”标示牌,“南皮县环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南皮县张之洞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推荐为市典型。

二是积极创建省级“乡村示范区”资3700万元实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产业园(三期)项目,投资1200万元对示范区内17个村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项目,投资4800万元实施南皮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1.35亿元实施国道G338孟村南皮界至南皮黄家洼段改建工程,投资300万元实施村容村貌提升项目。

通过项目实施,将实现整个示范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建成河北省内乡村振兴的优质示范区。同时带动示范区及周边群众发展农产品、餐饮、住宿等相关产业,给更多的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和创业机会,增加务工和生产收入。通过示范区建设可以全方位拓宽农民的增收渠道,稳步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资产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促使农民生活富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不断提升广大村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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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