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皮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 南皮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乡镇街道>南皮县刘八里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权责清单>办事指南

企业用工备案办事指南

归属大项

企业用工备案

办理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非法人组织

事项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设立依据

《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河北省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冀劳社【200848号)第四条

实施范围

全县

办理条件

符合相关规定

申请材料依据

《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

申请材料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原件(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3、劳动用工备案系统用人单位开户申请表(见附件1);

4、填报《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职工花名册》;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文本,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受理方式

网上受理

窗口受理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特别程序)——决定——证件送达

特别程序

公示

数量限制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机关

办理地址

联系方式

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