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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5/00017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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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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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南皮县刘八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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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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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居民身份证核发(进驻)办事指南
- 主题词:
- 文号:
居民身份证核发(进驻)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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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大项 |
居民身份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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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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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行政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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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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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范围 |
全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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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符合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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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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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户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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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方式 |
网上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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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受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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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申请——受理——审查(特别程序)——决定——证件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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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公示 |
数量限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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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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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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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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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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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承诺时限:即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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