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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

南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

权责清单分表(行政确认类)

序号

权力类型

权力事项

行政主体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

行政确认

养老保险服务(企业参保人员正常退休待遇条件认定)

南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关于职工退休审批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3、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试行《河北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 保人员退休核准和待遇申领暂行办法》的函

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在基本养老金计发中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冀劳社([2008]30号),全文

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社会保险法>实施前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冀人社字〔2013〕235号),条款号:全文

6、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相关问题的意见 (冀政函〔2014〕88号) 条款号:全文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2.审查责任:审核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通过。

3.决定责任:符合条件的,做出核准的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准。

4.送达责任:根据办理方式现场或线上告知。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对企业退休核准的指导,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条件而不予受理,且不说明原因及依据的。

2.对不符合条件,而予以受理的。

3.不依法履行审批职责,对需要补充材料,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情况的。

4.未严格按政策规定核准办理,或因政策把关不严放宽条件认定,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5.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