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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皮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皮县公安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政府信息工作要求,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内容涵盖重大会议、领导活动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监督保障情况。上网公开的信息均由主要领导进行审核,相关人员再进行校对,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发布到信息网站上。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机构,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专人负责,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个人,把好信息发布的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做到及时准确地在门户网站上更新各类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和服务,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质量,满足了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同步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的转变,公开内容更加充实、时间更加及时、重点更加突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改进方向

尽管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整体工作中不够规范、不够深入、不够细致的问题仍然存在。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牢牢把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核心价值追求,充分结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局中心工作,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窗口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畅通公开渠道,认真查找不足,彻底整改问题,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开展。一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公开办牵头、警种部门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执法公开的组织推动指导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水平,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学习借鉴其他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先进经验;三是进一步拓展丰富公开渠道,通过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责任制度,研究制定社会评议制度,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改进提升工作水平。

六、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非税〔2021〕21号)规定,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南皮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南皮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