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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皮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南皮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公众可在“南皮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npi.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下载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南皮县公安局联系(电话:0317-52563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南皮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利益为导向,不断优化主动公开内容,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安排,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扩大信息宣传、推动公安工作、提高办事水平的重要渠道和窗口。2024年,南皮县公安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微博公开、转发信息,微信公众号公开、转发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责任,不断优化流程、完善制度,确保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流程规范高效。2024年,南皮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南皮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规范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确保发布信息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不出差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抓好平台日常维护,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到位、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分类准确,并配合上级做好安全评估和审查;按要求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不断规范公开内容、制度、流程,明确细化警种部门职责任务,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澄清制度,确保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在县政务公开办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南皮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部门存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的问题,对信息的变更不及时;二是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开展较少,缺乏与宣传部门的交流沟通,工作合力不足。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从两个方面加强改进:一是完善健全制 度机制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更有序、方式得当、渠道畅通;二是增强政策解读回应实效,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考虑非文字解读方式,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和《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非税〔202121号)规定,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