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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皮县乡村振兴项目结余资金安排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南皮县乡村振兴项目结余资金安排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皮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9日


南皮县乡村振兴项目结余资金安排项目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结余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财政资金闲置,努力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的任务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资金范围及规模

项目结余资金190.365655万元。

1.南皮县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财评审减资金66.224350万元。

2.南皮县2024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财评审减资金124.141305万元。

二、资金项目安排情况

1.安排项目结余资金中的170万元用于乌马营镇以工代赈项目,由县发改局负责监管,乌马营镇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2.项目结余资金中的20.365655万元另行安排。

附件:南皮县乡村振兴项目结余资金项目清单

附件:

南皮县乡村振兴项目结余资金项目清单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建设

任务

安排资金

(万元)

资金

来源

进度

计划

责任部门

以工代赈

项目

乌马营镇

用于乌马营镇以工代赈项目

170

项目结余资金

2024年6月-12月

发改局监管、

乌马营镇政府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