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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4/0002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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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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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南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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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南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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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南政办字〔2024〕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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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8-20
-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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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南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农村火灾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提升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小火亡人”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我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我县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立足“两个根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结合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层层
抓好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细化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二是切实压实责任。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排查,掌握本辖区的消防安全状况,结合本乡镇的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做到防微杜渐,各乡镇要根据农村发生火灾的规律特点,组织村委会定期对农村住宅及各类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针对排查阶段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填写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记录表(附件1),由乡镇、村委会留存,并发放消防安全告知书(附件2),书面要求限期将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到位。三是严格整治到位。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检查出的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对检查出的重要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进行登记,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完毕后需到场确认并做好记录。
二、进一步夯实火灾防控基础。一是建立邻里守望制度。各乡镇、开发区要发动网格员、志愿者等建立“邻里守望”制度,村干部或党员建立“一对一”帮扶制度。落实弱势群体救助帮扶,对孤寡老人、失能独居人群广泛开展“敲门行动”,宣讲消防安全知识,查改身边火灾隐患。行政村之间互帮互助,若一处发生火灾事故,邻里村落间应实现“一家有难多方支援”的效应,全力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发生。二是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按照沧州市消委会《关于切实做好防范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广泛发动乡镇、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瞄准高层建筑、老旧小区、商住混合体以及城中村、“三合一”“多合一”“九小”、沿街门店等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摸清辖区消防安全现状,建立问题隐患清单,靶向制定解决对策,明确整改期限。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持续加强对农村小单位小场所、居民住宅等“小火亡人”事故易发频发场所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组织开展自建房安全排查,推动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化解,有效预防和减少居民住宅“小火亡人”事故发生。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空巢老年人、困难残疾人等重点人群进行摸排并登记造册,切实掌握弱势群体底数,落实帮扶措施。三是加强火灾易发场所整治力度。要开展居民住宅、小场所安全用电入户抽查和宣传,督促场所安全用电,及时清理更换老化电气线路。各乡镇要发动村(居)委会负责人、“驻村包厂”人员运用入村入户指导方式,排查房屋电气线路老化及私拉乱接情况(附件3),并督促村民整改;以网格化为基准,各乡镇、公安派出所对辖区“九小”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家庭生产作坊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针对经营住宿一体的小经营场所,要清理违规住宿人员,彻底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违规住人”等重点问题。
三、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管理。一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要抓牢基层火灾防范责任网络,建立由村组负责人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消防工作机制。要以社区、村(居)委会为基本单元,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依托河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平台“消防检查”模块,组织基层网格员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发动居民开展“三清三关”(清楼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二是建强乡镇消防职能所队。要持续推进乡镇消防工作所建设,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能,定期研判本乡镇突出风险隐患问题,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制定重大活动、重大节日等特殊时期的火灾防控措施,督促场所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依托乡村振兴规划,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为预防和遏制“小火亡人”事故的发生,各乡镇要加大投入力度,在各村重点人群居住场所推广安装独立感烟探测器,指导为重点人群安装具有振动提醒、频闪灯光、定向发送报警信息等功能的产品,通过物防、技防手段守护弱势群体生命安全。要发动物业服务企业和村(居)民委员会,结合日常巡查,加强对老旧房屋的电气线路检查,及时更换维修老化电气设备和线路。
四、进一步强化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各乡镇要将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常识广泛张贴、悬挂到社会单位、社区居民楼院、农村集镇。要将居民住宅、商住场所、“九小场所”等“小火亡人”多发场所整治标准(见附件4)通过发布公告的形式,组织广泛张贴,要发动社区、村(居)委会、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对照整治标准开展检查。要结合“小火亡人”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和火灾情况复盘演示动画,充分发动各大主流媒体、新媒体和居民小区楼宇视频,广泛刊播宣传,以案说法、以案明责、以案警示。要在主要社区、农村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张贴《村(居)民防火公约》,利用户外视频、农村“大喇叭”等常态化播放消防常识、提示火灾风险。要发动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广泛发动物业公司、保安队和消防志愿者、网格员等社会力量,深入社区、社会单位和居民家庭开展进楼入户消防宣传,动员居民们自觉查找身边火灾隐患,开展“三清三关”,严防小火亡人。
附件:1.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记录表
2.消防安全告知书
3.农村房屋电气线路排查情况清单
4.“小火亡人”多发场所整治标准
南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3日
附件1
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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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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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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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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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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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及存在的隐患: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锁闭、占用: 2、门窗设置防盗网等影响逃生的障碍物:□否 □是 : 3、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是 □否: 4、室内消火栓:□有 □无 □不涉及 水带水枪齐全:□是 □否: 水压正常:□是 □否: 5、灭火器压力指针指在绿色区域:□是 □否: 6、违章使用明火、电焊作业:□无 □有: 7、私拉乱接电线:□无 □有: 8、使用大功率用电器:□无 □有: 9、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无 □有: 10、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无 □有: 11、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无 □有: 12、使用易燃、可燃泡沫彩钢板:□无 □有: 13、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符合标准: □是 □否: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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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对上述第 项,责令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改正;第 项,责令你单位 于 年 月 日前改正。(可根据实际增减) 整改期间,你单位应当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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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签名):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附件2
消防安全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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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预防和遏制小火频发和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全面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特制定《消防安全告知书》,望严格遵守执行。
一、严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与住宿场所合用。
二、要保持楼梯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防盗窗、广告牌等障碍物。
三、严禁使用泡沫夹层彩钢板。
四、经营者要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掌握使用方法,保持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
五、严禁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六、严禁过载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气线路要穿阻燃管处理。
七、燃气用具老化部件要及时更换,要到正规厂家灌装燃气。
八、电动自行车要在室外专门地点存放,严禁在室内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
请你单位认真学习落实告知书有关内容,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被告知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农村房屋电气线路排查情况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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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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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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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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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孤寡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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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类别 |
住宅□ 商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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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自住□ 生产加工□ 租赁□ “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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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内容 |
电线是否私拉乱接□是 □否 具体情况 是否已及时更换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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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电气线路老化现象□是 □否 具体情况 是否已及时更换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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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设备是否按规定使用 具体情况 是否已督促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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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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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小火亡人”多发场所整治标准
一是严格落实防火分隔措施。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商住场所,商铺店面与居住区域防火分隔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应使用防火隔墙、防火隔板、防火门等进行完整分隔。居民住宅管道井、电缆井应严格落实防火封堵要求,不得堆放可燃物。
二是保障安全疏散通道畅通。商住场所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逃生软梯、钢爬梯等独立的辅助疏散设施。商住场所外窗不应设置金属栅栏,必须设置时,应开设易于从内部开启“逃生窗”及临时安全区,户外广告牌不得影响外窗逃生。小经营场所严禁堵塞、锁闭、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共区域严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严禁堆放可燃物,常闭式防火门保证功能完好且处于常闭状态。
三是严禁违规搭建设置障碍物。商住场所的商铺店面不得设置夹层用于人员住宿。商住场所和小经营场所严禁采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用于住宿、经营和仓储,严禁违规搭建建(构)筑物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等区域,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小经营场所严禁设置影响疏散区域自然排烟的顶棚、雨篷等。
四是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商住场所和小经营场所经营区域电气线路均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使用金属管或阻燃套管敷设,电气线路、移动插座等不得直接安装、设置在可燃物上,严禁超负荷用电;使用电暖器等设备取暖时,严禁外物覆盖或烘烤衣物。居民住宅内使用电炉、火炉等取暖、做饭时,应远离可燃物;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钢瓶存放处要保持通风良好,按要求定期检测,并防止高温和日光暴晒。
五是加强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商住场所和小经营场所应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有条件的可安装简易喷淋等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居民住宅的室内消火栓应保证供水正常,消防水带、水枪等器材齐全,防火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应保持完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