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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马营镇持续推进乡村环境生态文明建设

(一)长管长严,严格落实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一是明确清理重点,建立包保责任制,强化监督考核和奖惩激励。二是我镇先后3次组织村支部书记赴沧县、盐山等地的人居环境整治先进村进行观摩,对标先进,提升干劲。三是建立拆违工作“回头看”机制,配备专人负责档案保管、巡查记录等,实现全方位跟踪监督检查。

(二)苦干实干,确保生态保护取得实效。一是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制定发放《“禁放烟花爆竹、禁烧秸秆”倡议书》一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00余条,签订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活动责任书。二是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各村网格化责任到人,重点区域内的农作物秸秆及时清理到位,提前消除焚烧隐患充分利用监控平台、农村大喇叭、发放禁烧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2023年环保所联合执法队、派出所对露天焚烧违法行为共立案8起,共处罚金6285元。

(三)多措并举,持续推进乡村文明建设。一是加强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创建市级文明村镇,被评为全市文明乡镇,罗张村、大坊子村被评为市级文明村。二是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等创建评选活动,许道口村被评为“2023年市级美丽庭院示范村”,2户被评为“沧州市十佳百优美丽庭院示范户”;32户家庭被评为县级十星级文明户,10户家庭被评为全县“美丽庭院示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