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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要梳理本领域现有的行政检查标准并于2025年6月底前公布。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后,沧州市也跟进制定并公布,我县将依照省、市公布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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